原标题:“病车”载病患上高速 吉林高速公安温情执法获群众点赞
2024年2月27日,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吉林分局巡逻四大队民警在红旗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竟存在超员40%、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三项违法行为。
面对民警的检查,驾驶人张某某焦急地表示,他正拉载着病重的亲属去医院看病,已经和专家预约了检查的时间。自己也知道不能超员,也知道车辆没有强制保险不能上路行驶。但家中亲戚都担心病人,都想跟着来看看病,自己抱着侥幸心理,就让亲属们都上了车。
为了保证病人如约就医,民警让驾驶人回到分局接受处理。民警则先行拉载病人前往医院。到达医院后,病人家属纷纷向民警表示感谢:“高速警察急群众之所急,替群众着想,照顾群众的感情和感受,真让我们很感动!太谢谢你们了!”
另一边,在分局处理违法的民警通过向驾驶人张某某分别讲述其三项违法行为的危害,使张某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一定不会再开“病车”上高速了,一定要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同时,民警依法对驾驶人三项违法进行处罚。
吉林高速公安提示: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50%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 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品运输车以外机动车上路行驶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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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